财务处关于2015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定于2015年11月下旬进行医药费报销,本次医药费报销仍实行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收集、统计票据,报销金额经财务处核实后直接存入职工工资存折,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负责收集、统计本部门职工及家属已经审批的医药费票据并将每位职工及家属的票据张数、门诊费用票据金额,住院费用票据金额分别计算填入《医药费报销统计表》,并于11月30日(星期一)前将统计表及票据一并交学校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财务处核实每位职工的票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并于2015年12月30日左右直接将报销金额存入其工资存折。
3、若对报销金额有疑议,可到财务处查询。
财务处
2015年11月3日
财务处关于2015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