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审计组检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即日起,我校开展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的工作,具体强化方案如下:
一、公务活动的报销必须刷公务卡或对公转账
对于纳入《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1)的公务活动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除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只能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以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二、公务卡的申请和换卡工作
全体教职工必须全部办理公务卡,还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尽快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楼334申请办理公务卡,以免影响公务活动的开展。
已经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及时检查自己的公务卡能否正常使用,若出现公务卡过期、芯片消磁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请尽快联系建设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办理换卡,联系电话:4008200588。
三、规范公务卡结算明细表的填写
公务卡结算明细表必须按实际单笔刷卡金额填写完整,首次使用公务卡报销的职工须提供完整的公务卡号和身份证号。
四、公务卡使用建议
为避免因对方单位pos机损坏等无法刷公务卡的问题,各位教职工可提前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平台上绑定公务卡使用。
五、特殊情况
若因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办人必须写情况说明并签字,由证明人、部门领导、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联系人:杨梦丹
办公室:行政楼334
电 话:88756050 15671561522
附件1: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财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