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自《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武交院党[2014]3号)文件执行以来,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学校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明显。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控陪同人数,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禁止超规格接待。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各单位接待要遵循先申请后安排的规定,认真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来宾登记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来宾就餐审批表》,按照批准权限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3.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各单位一律根据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对无公函又确需接待的公务活动,各单位要向派出单位提出公函要求或向派出单位派发邀请函。
4.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要采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需提前报批财务处,确保规范。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必须出具《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来宾就餐审批表》、接待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清单(在学校办公室网页服务指南栏下载)、正规财务票据(含菜品清单)等报销凭证。对未按规定出具相关凭证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6.各单位要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办公室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手续,财务处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监控,对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签单、超范围开支不予报账,纪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办公室 财务处 纪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