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2018年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单位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7】29号)、《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预算的通知》(鄂教财函【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有关2018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根据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测算2018年教学、办公、科研、社会服务及其他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不漏项、不重项,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本单位预算(见附件1、2)。
2.2018年各单位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预算项目和额度(新增项目需提交详细说明)。
3.各项支出如实编制,预算必须做到(不可再分的)“末级”。
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9号)的规定,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依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武交院招投[2017]55号)文件精神,附件1中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需由各单位同时填报政府服务项目采购立项申请书和政府服务采购预算申报表(附件3),经相关职能单位审查,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10月20日下班前提交到资产管理处(含纸质、电子版)。资产管理处汇总学校整个服务预算申报数据后,联合财务处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
5.七月份学校已经确定并且上报省教育厅的重大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财务处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细化预算,做好绩效目标的设定(见附件4)。
6.为了提高预算编制可行性、有效性、实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已经将单位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单位考核体系,加强预算绩效考核。
7.各单位所报2018年预算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2017年10月24日前,各单位将预算的纸质及电子稿报财务处(表格在财务处网页上下载)。
8.为便于加强工作联系,各单位须明确指定一位分管预算的单位领导和预算编制工作人员,预算编制工作人员请加入武汉交职院预算管理QQ群,群号:424420680。
联系人:胡淑琴,联系电话:88756048
特此通知
附件1:单位预算表
附件2:项目测算依据及说明表
附件3:政府服务项目采购立项申请书和政府服务采购预算申报表
附件4:重大项目申报表
财 务 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