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9年上半年在职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定于2019年4月进行医药费报销,本次医药费报销仍实行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收集、统计票据、统一报销,报销金额经财务处核实后直接存入职工工资账户,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负责收集、统计本部门职工及家属已经审批的医药费票据,并将每位职工及家属的票据张数、门诊费用票据金额、住院费用票据金额分别计算填入《医药费报销统计表》。学校在职职工于4月1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及票据一并交学校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财务处核实每位职工的票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并于2019年5月底直接将报销金额存入其工资账户。
3、若对报销金额有疑议,可到财务处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