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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学校公积金缴纳问题的说明
2020-04-22 10:41  

全校教职工:

在疫情期间,学校财务处克服种种不利因素,每个月都按时发放工资、向银行缴纳公积金;但办理我校职工公积金的建行武昌支行至今仍未复工,导致今年2-4月份职工公积金未能上账。请各位教职工耐心等待,财务处会关注缴存银行的复工情况,及时敦促银行办理公积金上账业务。

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疫情期间公积金缴存事宜作出了专门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受疫情影响,单位未正常缴纳公积金,是否会影响职工的贷款?

:不产生影响。因受疫情影响,职工所在单位未能按时或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停缴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作连续缴存。

2、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未能正常还款,是否作为逾期处理?

2020年6月底前,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即:从今年2月起到6月底,我中心将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职工采取以下支持措施:

(1)调整贷款逾期催收短信,不进行逾期贷款催收;

(2)不视为违约,不收取逾期罚息(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正常的贷款利息应收取);

(3)不纳入违约客户黑名单,不上报逾期征信记录(已经上报的予以调整)。

(4)自2020年7月份开始,贷款职工应当按《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

(5)2020年元月及以前未及时偿还公积金个人贷款形成的逾期贷款部分仍按逾期记录处理。

如仍有其他疑问,可微信关注官方公众号“武汉公积金”进行线上咨询,或拨打公积金中心服务电话12399咨询。

                                                 2020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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