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定于2023年11月进行在职职工医药费报销,本次医药费报销仍实行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收集、统计票据、统一报销,报销金额经财务处核实后直接存入职工工资账户,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负责收集、统计本部门职工及家属已经审批的医药费票据,并将每位职工及家属的票据张数、门诊费用票据金额、住院费用票据金额分别计算填入《医药费报销统计表》,并于11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及票据一并交学校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已签好字的医药费单子,可以送财务处。
2、财务处核实每位职工的票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后将报销金额存入其工资账户。
3、若对报销金额有疑议,可到财务处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