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学校各部门:
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刚性预算的总要求,遵循“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原则,规范部门经费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为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现对经费支出管理工作做出以下几点说明。
1、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按照文件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特殊费用支出必须在事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事后只需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报销。
2、项目经费中未签订合同的支出,3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3000元以上的必须在事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事后凭校领导签批的报告和相关票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报销。
3、部门预算中有人员经费支出的,须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4、社会服务工作必须在事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执行,同时必须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发生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报销。
5、所有经费支出必须在当年完成报销;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跨年度报销的,必须在事前向财务处提交申请并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财务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