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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8年在职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现定于2018年10月进行医药费报销,本次医药费报销仍实行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收集、统计票据、统一报销,报销金额经财务处核实后直接存入职工工资账户,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负责收集、统计本部门职工及家属已经审批的医药费票据,并将每位职工及家属的票据张数、门诊费用票据金额、住院费用票据金额分别计算填入《医药费报销统计表》。学校在职职工于10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及票据一并交学校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财务处核实每位职工的票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并于2018年11月中旬直接将报销金额存入其工资账户。

3、若对报销金额有疑议,可到财务处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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